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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行为“十不准”制度

作者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2/11/12 17:30:19   点击率:550 次

洋泾实验小学教师行为“十不准”制度
一、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 
二、不准侮辱和排斥后进生。 
三、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。 
四、不准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。 
五、不准向学生兜售。
六、不准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。 
七、不准搞有偿家教。 
八、不准经商、传销、搞第二职业。 
九、不准参与赌博、打架斗殴。 
十、不准粗言脏语、浓妆艳抹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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