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出活动偶发事件处理预案
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安全为第一原则,为及时有效处理外出活动时偶发事件,特制订本预案:
1.外出活动前必须成立活动指挥组织机构。校长任组长,书记人副组长,教导处、事务处及班主任为组员,全体人员须听从统一指挥。
2.外出活动前,须将有关组织活动安排及人员配备、车辆分配等以书面形式告诉全体人员,并在事前召开教职工大会,宣布有关规定,做到全体人员心中有数。
3.当发生偶发事件时,须立即向组长报告情况,并视情况逐级向上级机关及保险公司等报告。
4.正班主任(或副班主任)负责其余学生的管理工作;副班主任(或正班主任)负责陪同护理受害人,会同校医等立即送就近医院进行及时处理。
5.教导处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的发生作调查了解,并作好书面记录。
6.事后会同有关部门,就事件的处理作出安排。
洋泾实验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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