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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泾实验小学教师行为“十不准”制度 一、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 二、不准侮辱和排斥后进生。 三、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。 四、不准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。 五、不准向学生兜售。 六、不准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。 七、不准搞有偿家教。 八、不准经商、传销、搞第二职业。 九、不准参与赌博、打架斗殴。 十、不准粗言脏语、浓妆艳抹。